直接回答:在西宁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养狗,个人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先带狗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置或委托的免疫点、动物诊疗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取得免疫证明;再带个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犬只免疫证明、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两张,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养犬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凭登记证和免疫证明申办延续;登记推行电子芯片与二维码犬牌管理。
本文依据新修订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2019年10月18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2019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西宁市政府公开的条例文本、西宁市公安局2023年发布的禁养犬种与标准信息、青海法治报2025年7月4日报道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网2025年12月29日报道整理,来源核读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禁养名录和登记办理点以公安机关最新公布为准。
先看区域与基本规则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养犬人饲养犬只的应当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养犬;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烈性犬只的品种和大型犬只的标准目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确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主管部门方面,条例第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履行管理责任。公安机关负责登记、捕杀狂犬、查处扰民伤人与违法养犬;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类狂犬疫苗免疫登记、发放犬类免疫证。
- 重点区域: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登记+限养+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 一般区域:同样要强制免疫,登记按当地要求执行。
- 个人条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 单位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饲养管理。
登记流程、材料与年检
条例第十六条要求,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置或委托的免疫点、动物诊疗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第十八条规定个人办理养犬登记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二张。第二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当场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核发犬牌犬证,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 带狗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置或委托的免疫点、动物诊疗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取得免疫证明。
- 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犬只免疫证明、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二张。
- 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据青海法治报2025年7月报道,西宁公安在专项整治中为群众现场免费办理犬只登记证,推行“一站式办理”“手机App办”“上门随时办”)。
- 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登记推行电子芯片与二维码犬牌管理。
- 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凭养犬登记证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向公安机关申办延续登记。
| 环节 | 要做的事 | 依据 |
|---|---|---|
| 免疫 | 出生满3个月或免疫期满前,到指定免疫点/动物诊疗机构接种,取得免疫证明 | 条例第十六条 |
| 登记 | 到公安机关申请,材料:身份证明+房产/租赁证明+免疫证明+侧面全身彩照二张 | 条例第十七、十八条 |
| 审核发证 | 收到材料当场决定,符合条件核发犬牌、犬证,推行电子芯片与二维码犬牌 | 条例第二十条 |
| 延续 | 登记有效期一年,期满前凭登记证和免疫证明申办延续 | 条例第二十一条 |
| 补发与注销 | 证牌遗失损毁15日内补发;犬只死亡、转让、送交收容30日内注销 | 条例第二十一条 |
时间节点要记牢:养犬登记证、犬牌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申请补发;犬只死亡、转让他人或者送交收容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注销手续,受让人要重新申请登记;犬只被没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注销养犬登记。单位养犬还需额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用途说明、安全管理制度、看管人员身份证明、场所证明等材料。
禁养目录与61厘米肩高标准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名录和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确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西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发布的禁养信息列出了市区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个人禁养的犬种,包括西藏獒犬、纽波利顿、巴西非勒、法国波尔多獒犬、阿根廷杜高犬、比利时马利诺斯犬、伯恩山犬、斗牛犬、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比特犬、土佐犬、牛头梗、美国斯塔福斗牛梗、拳师犬、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卡累利亚熊犬、德国猎梗、苏俄猎狼犬、皮卡迪牧羊犬、伊利里亚牧羊犬、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刺毛犬、大丹犬、英国猎狐犬、英国斗牛獒犬、卡斯特牧羊犬、杜宾、阿里埃日犬、罗威纳犬等。
“肩高限制”在西宁怎么理解?同一份公开信息写明:西宁市市区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个人禁养烈性犬及大型犬的标准是“成年犬体高超过61厘米(含)以上的犬只”。也就是说,61厘米是大型犬的认定线,达到或超过这条线的成年犬,在城市市区和县政府所在城镇内个人不能饲养。这个标准是2023年公开口径,名录和标准会动态调整,买狗前务必向公安机关核对最新版本。
| 项目 | 现行规定 | 依据 |
|---|---|---|
| 禁养对象 | 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 | 条例第十七条 |
| 大型犬标准 | 成年犬体高超过61厘米(含)以上的犬只 | 西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禁养信息 |
| 禁养犬种 | 西藏獒犬、比特犬、杜宾、德国牧羊犬、罗威纳、大丹犬、秋田犬等30余种(以最新公布为准) | 同上 |
| 名录制定 | 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确定、调整并公布 | 条例第十七条 |
| 销售限制 | 禁止向个人销售烈性犬只、大型犬只 | 条例第三十四条 |
遛狗规范与常见处罚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携犬外出应当: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佩戴犬牌;使用长度1.5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或者采取为犬只佩戴嘴套、装入犬袋(笼)等安全措施;携带清洁用具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物;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怀抱犬只、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等措施;避让行人;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攻击行为;携带病犬外出诊疗时装犬袋(笼)不得牵领;不得交由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携带。
禁入场所方面,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导盲犬和扶助犬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公共服务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候车(机)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封闭式景区、公园、广场、公共水域;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装入犬袋(笼)并征得驾驶员同意搭乘出租汽车的除外。
| 常见情形 | 规定与处罚 | 依据 |
|---|---|---|
| 未经登记擅自养犬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没收犬只,并处每只1000元罚款 | 条例第三十六条 |
| 个人超限养数量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1000元罚款 | 条例第三十七条 |
| 个人饲养或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区域 | 处每只1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或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 条例第三十八条 |
| 未按期办理延续登记、补证、注销 | 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没收犬只并处200元罚款 | 条例第三十九条 |
| 遗弃、虐待犬只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没收犬只;遗弃的终生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 条例第四十条 |
| 出户未带犬证犬牌、未牵犬绳或未采取安全措施 | 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 条例第四十一条 |
| 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 | 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条例第四十一条 |
| 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场所 | 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没收犬只 | 条例第四十二条 |
2026年还有一层变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把犬只不牵绳伤人、宠物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最高可处10日拘留、1000元罚款。青海省政府网2025年12月的报道也提醒西宁养犬人提前换合规牵引绳、补打疫苗。也就是说,除了条例本身的罚款和没收,情节严重时还可能被治安处罚。
常见问题
西宁办狗证要钱吗?
条例没有规定登记收费,青海法治报2025年7月报道西宁公安在专项整治中为群众“现场免费办理犬只登记证”,推行一站式、手机App和上门办理。是否长期免费以公安机关最新公告为准,不要按其他城市的收费标准套用。
西宁每户能养几只狗?
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个人饲养犬只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1000元罚款。
西宁哪些狗不能养?
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西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的禁养犬种包括西藏獒犬、比特犬、杜宾、德国牧羊犬、罗威纳、大丹犬、秋田犬、牛头梗、拳师犬等30余种,名录会动态调整,买狗前以公安机关最新公布为准。
西宁肩高61厘米是什么意思?
西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的禁养信息写明:市区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个人禁养烈性犬及大型犬的标准是“成年犬体高超过61厘米(含)以上的犬只”。也就是说,成年犬体高达到或超过61厘米即按大型犬管理,在城市市区和县政府所在城镇内个人不能饲养。
西宁狗证多久要续一次?
养犬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凭养犬登记证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向公安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未按期办理延续登记、补证、注销手续的,逾期会被没收犬只并处200元罚款。
西宁遛狗绳要多长?
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应使用长度1.5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装入犬袋(笼)等安全措施;同时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佩戴犬牌,在楼道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怀抱、收紧犬绳或贴身携带。
延伸阅读
来源与说明
- 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全文)—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转西宁市政府文本,效力状态:有效),支持主管部门(第四、十、十一条)、免疫(第十六条)、登记与限养禁养(第十七条)、登记材料(第十八、十九条)、当场决定与电子芯片二维码犬牌(第二十条)、登记有效期一年与延续补发注销(第二十一条)、行为规范(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销售限制(第三十四条)、法律责任(第三十六至四十二条)、2020年3月1日施行(核读日期 2026-10-23)
- 提醒!这些犬,西宁禁养!— 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2023-10-18),支持西宁个人禁养犬种名单、“成年犬体高超过61厘米(含)以上”的大型犬标准,以及新修订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原文与处罚口径(核读日期 2026-10-23)
- 文明养犬树新风 专项整治护安宁 — 青海法治报(2025-07-04),支持西宁市公安局开展养犬专项整治、现场免费办理犬只登记证、一站式办理与手机App办、上门随时办等工作方式(核读日期 2026-10-23)
- @养犬人,你的狗绳准备好了吗——记者探访西宁市区养犬现状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2025-12-29,来源西海都市报),支持2026年1月1日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犬只不牵绳伤人与违规饲养烈性犬纳入治安处罚、最高10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核读日期 2026-10-23)
作者:Dog(宠物购网犬类编辑)。本文基于上述公开资料整理,由 AI 辅助撰写并经编辑核对;内容为一般性养宠知识与选购参考,不构成兽医诊断、处方或法律意见,价格与规则会随时间、地区变化,购前请以当时当地的实际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