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肉、冻肉和动物内脏粉怎么看?猫粮肉源标示指南](https://www.chongwugo.cn/article/357481.html) **Published:** 2026-10-27T14:31:17 **Author:** Cat **Excerpt:** 鲜、冻、肉粉和动物内脏粉涉及原料状态、处理方式或目录条目,并非猫粮质量等级。本文结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饲… **直接回答:猫粮原料上的“鲜”“冻”、肉粉和动物内脏粉描述的是原料状态或处理方式,不能单凭名称排出营养好坏,也不能算出成品中的肉含量。**要读懂这些词,先分清原料是否经过冷冻,以及它是肉、内脏还是加工后的粉。 这份对照适合核对猫粮包装的读者。下文使用《宠物饲料标签规定》、现行《饲料原料目录》及其2026年修订(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28号)、公告第1067号的新旧标签过渡安排;举例是为了辨认名称,并非对具体产品作合规或质量判定。 ## 五种写法先分清:状态、原料还是粉 “鲜”和“冻”主要提示处理状态;“肉粉”和“内脏粉”则涉及经过加工的原料。相近名称也可能对应不同动物或不同组织。先把原文记下来,不要把它们都简化成“肉”。 | 名称线索 | 可以先理解为 | 仅凭名字不能确定 | | --- | --- | --- | | 鲜肉或鲜鸡肉 | “鲜”是对原料处理状态的声称,需满足标签规定条件 | 成品中肉占比、整体配方是否均衡 | | 冻肉或冻鸡肉 | 名称提示原料经过冷冻;仍需核实对应品种与产品信息 | 冷冻前后的具体工艺或食品质量 | | 肉粉(如鸡肉粉) | 按目录9.6.7:以分割可食用鲜肉余下的部分为原料,经高温蒸煮、灭菌、脱脂、干燥、粉碎;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种类 | 该产品的精确营养组成与消化率 | | 肉骨粉、骨粉、血粉等其他动物来源粉末 | 目录中的独立条目,原料与加工要求各不相同 | 不能把这几种粉末都当作肉粉 | | 动物内脏粉 | 按目录9.3.3:以食用动物内脏为原料,经高温蒸煮、干燥、粉碎;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种类 | 配方中是哪一类内脏、加入多少 | 阅读对照依据《宠物饲料标签规定》第二十条、《饲料原料目录》9.6.7与9.3.3、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28号附件及塔夫茨大学副产品说明;核读日期:2026-10-27。 表中的“鲜肉”“冻肉”用于解释处理状态,不表示这些概括词都可直接作为任何产品的规范原料名。实际标示仍要对照适用的目录、标签原文和具体情形。 ## “鲜”与“冻”的区别在于处理状态 《宠物饲料标签规定》第二十条对“鲜”或“新鲜的”原料声称有具体条件:该原料除冷藏外,未经蒸煮、干燥、冷冻、水解等类似处理,且不含氯化钠、防腐剂或者其他饲料添加剂。这里说的是被声称的原料,不是说整包猫粮没有经过加工。 原料经过冷冻,就不满足上述“鲜”声称条件;但“冷冻过”不是营养等级或安全判断。包装写有某种冻肉时,可问厂家这是否是对应配方中的原料名称、原料的具体动物种类以及标签版本,而不能自行把“冻”改读成“鲜”。 鲜或冻都无法告诉你成品里还剩多少该原料。原料组成按加入重量排序,可能受到原料水分等影响;排名靠前只提供加入时的顺序线索,不能据此推算成品肉比例,也不能用粗蛋白保证值算出动物蛋白占比。 ## 肉粉、内脏粉与其他动物性粉末怎么分 现行《饲料原料目录》9.6.7 把肉粉限定为:以分割可食用鲜肉过程中余下的部分为原料,经高温蒸煮、灭菌、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除不可避免的混杂外,不得添加蹄、角、畜毛、羽毛、皮革及消化道内容物,不得额外添加骨,也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种类,如鸡肉粉。 9.3.3“动物内脏粉”是另一条:以新鲜或经冷藏、冷冻保鲜的食用动物内脏为原料,经高温蒸煮、干燥、粉碎获得;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产品名称需标明具体动物种类,能确定内脏种类时可标明具体内脏名称,如鸡内脏粉。两条的原料不同:肉粉来自分割鲜肉的余料,内脏粉来自内脏。 也不要把动物来源的粉末都叫肉粉。肉骨粉(9.6.8)、骨粉、血粉、蛋粉、羽毛粉、鱼粉在目录中分别是不同条目,原料、加工与命名要求各不相同;包装只写一个“粉”字时,先确认它对应哪一条目和哪种动物。 本次核读的公告第1028号修订附件中未见 9.6.7 肉粉条目;公告第1067号的新旧标签过渡见上一节。若标签名称与目录条目对不上,结合生产或进口日期按过渡期规则核对,不自行推定配方成分。 ## “副产品”不是质量判决 动物副产品是一个较宽的说法,涉及哪些组织要看具体定义和产品资料。塔夫茨大学举例说明,肝、肾等组织可能属于副产品;副产品名称本身不意味着营养差,也不能证明每批原料质量相同。 食品最终能否满足猫的需求,取决于整个配方、质量控制和适用生命阶段。给名称贴上“高级”或“劣质”标签,不能替代对完整营养信息的核对。也不要把国外机构对副产品的定义直接当作中国所有原料的法定定义。 ## 旧标签的过渡期到2027年5月31日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28号(2026年6月)修订了《饲料原料目录》,部分原料品种和类别名称发生变化。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67号(2026年9月28日)就饲料新旧标签转换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至2027年5月31日。 | 时间或情形 | 公告第1067号的要求 | | --- | --- | | 2027年6月1日以后生产或进口的产品 | 标签原料组成应与修订后《饲料原料目录》的品种或类别名称一致;旧版标签不得使用 | | 2027年5月31日前,生产企业继续使用旧版标签,且原料组成含已删除品种或类别 | 应当粘贴覆盖修改,不得在标签或包装上出现该品种或类别名称 | | 2027年5月31日前,生产企业继续使用旧版标签,仅涉及已变更品种或类别名称 | 其他标示内容均符合饲料标签规定的,旧版标签可以继续使用 | | 2027年5月31日以前生产或进口、使用旧版标签的产品 | 在其产品保质期内可继续销售使用 | 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67号(2026年9月28日)整理;核读日期:2026-10-27。 对读标签的人来说,过渡期内的旧名称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假货或配方没更新:只是名称变更、其他标示内容符合规定的旧标签,在过渡期内可以继续使用;生产企业继续使用含已删除品种或类别的旧标签时,应先粘贴覆盖,不得让该名称出现在标签或包装上;2027年6月1日以后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则必须使用修订后的名称。 还有一种情形要分开:2027年5月31日以前已经生产或进口、使用旧版标签的产品,可以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使用。因此货架上出现旧名称,可能只是此前生产的库存;判断时结合生产日期、批号与保质期向厂家核对,不要只凭名称的新旧下结论。 ## 拿着包装向厂家核对什么 比较前先确认产品是给猫的全价食品还是零食,核对生命阶段、生产信息与配方版本。然后围绕你关心的原料发问,保留书面答复和包装照片。 1. 这个名称对应哪种动物?能否列明使用的是肉、哪类内脏或其他组织,以及原料产品的具体名称? 2. 原料在进入配方前经过冷藏、冷冻、蒸煮或干燥等什么处理?“鲜”声称具体针对哪项原料? 3. 如包装或宣传列出原料添加量,该数字的计量口径、依据和对应配方版本是什么?未提供的部分不要按排序自行补算。 4. 若需要比较营养,能否提供同款产品的典型营养分析、能量资料和数据基础?不要把两个保证界限直接相除当作实际比例。 猫若有持续食欲下降、呕吐或其他异常,应联系兽医评估;若兽医已经提出饮食限制,把具体配方资料交给兽医核对,不靠一个肉源名称自行判断。 ## 常见问题 ### 冻鸡肉一定比鲜鸡肉差吗? 不能这样判断。农业农村部对“鲜”原料声称设有处理条件,冷冻代表另一种保存处理;最终食品的营养与品质仍取决于完整配方、原料质量和加工控制。 ### 猫粮里的动物内脏粉就是肉粉吗? 不能混为一谈。现行《饲料原料目录》9.6.7 的肉粉以分割可食用鲜肉余下的部分为原料;9.3.3 的动物内脏粉以食用动物内脏为原料,两者原料与加工条目不同。肉骨粉、骨粉、血粉等也各有条目,不能都叫肉粉。 ### 动物副产品一定是不好的原料吗? 不一定。塔夫茨大学兽医学院指出,副产品可能包括肝、肾等组织,名称本身不是营养或质量等级;仍应了解具体原料、厂家质量控制与完整配方。 ### 鲜肉排在第一位能算出猫粮含肉多少吗? 不能。按《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原料组成按加入重量降序排列;排序没有提供每种成分的精确加入量或成品中的比例,粗蛋白保证值也不能代替这些数据。 ### 包装上还是旧的原料名称,是不是不合规? 不能一概而论。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67号设过渡期至2027年5月31日:仅名称变更、其他标示符合规定的旧标签可继续使用;生产企业继续使用含已删除品种或类别的旧标签应粘贴覆盖;此前生产或进口的旧标签产品可在保质期内销售。 ## 延伸阅读 - [猫粮成分分析保证值怎么看?读懂蛋白、脂肪、灰分和水分](https://www.chongwugo.cn/article/357451.html) * * * ## 来源与说明 - [农业农村部:《宠物饲料标签规定》](https://www.moa.gov.cn/ztzl/sqxzjcgs/xzjcbz/202506/t20250630_6475269.htm),第六条原料品种或类别标示及排序,第二十条“鲜”原料声称的处理条件(核读日期 2026-10-27) - [农业农村部:《饲料原料目录》](https://www.moa.gov.cn/ztzl/sqxzjcgs/xzjcbz/202506/t20250630_6475262.htm),9.6.7肉粉:以分割可食用鲜肉过程中余下的部分为原料,经高温蒸煮、灭菌、脱脂、干燥、粉碎;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种类;9.3.3为动物内脏粉条目,原料为食用动物内脏(核读日期 2026-10-27)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28号:饲料原料目录修订附件](https://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606/P020260611558853205852.ofd),公告2026年6月11日发布,附件为《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内容;附件第29页为9.3.3动物内脏粉修订条目;本次核读的修订条目中未见9.6.7肉粉(核读日期 2026-10-27)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67号:饲料新旧标签转换设置过渡期](https://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609/t20260930_6488293.htm),2026年9月28日公告:过渡期至2027年5月31日;2027年6月1日起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应使用修订后《饲料原料目录》的品种或类别名称;生产企业继续使用含已删除品种或类别的旧标签应粘贴覆盖;仅名称变更且其他标示符合规定的旧标签可继续使用;此前生产或进口的旧标签产品可在保质期内销售(核读日期 2026-10-27) - [塔夫茨大学兽医学院:Don’t be bothered by by-products](https://sites.tufts.edu/petfoodology/2016/05/31/dont-be-bothered-by-by-products/),副产品可包括内脏等组织;部分副产品加工成粉,名称不能单独代表质量(核读日期 2026-10-27) 作者:Cat(宠物购网猫咪编辑)。本文基于上述公开资料整理,由 AI 辅助撰写并经编辑核对;内容为一般性养宠知识与选购参考,不构成兽医诊断、处方或法律意见,价格与规则会随时间、地区变化,购前请以当时当地的实际信息为准。 **Tags:** 宠物猫, 宠物饲料标签规定, 猫咪营养, 猫粮选购 **Categories:** 宠物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