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能不能养,关键看龟的来源。中华草龟(乌龟,Mauremys reevesii)和黄喉拟水龟(Mauremys mutica)在现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野外捕捉、买卖野生个体都违法。家里想养,只能选择来源合法的人工繁育个体:《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并使用专用标识;第二十九条规定列入人工繁育名录的物种可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或备案取得专用标识出售。黄喉拟水龟已列入农业农村部 2019 年发布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
还要注意,新名录对 60 余种物种标注了“仅限野外种群”,这类物种的人工种群与野外种群分开管理。乌龟、黄喉拟水龟的具体标注、人工繁育个体需要哪些证明,请以名录原文和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的解释为准;本文只说明法律框架和核验思路。依据法律原文、官方公告与期刊统计整理,核读日期 2026-10-23。
两种龟的法律身份
| 物种 | 学名 | 国家保护级别 | 人工繁育名录 |
|---|---|---|---|
| 乌龟(中华草龟、草龟) | Mauremys reevesii | 二级 | 本文未查到其列入农业农村部人工繁育名录的公告,以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
| 黄喉拟水龟(黄喉、石龟) | Mauremys mutica | 二级 | 已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00 号,2019 年 7 月 29 日) |
2021 年 2 月,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布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人民政协网 2021 年 2 月的报道援引专家解释:新名录中有 60 余种物种标注了“仅限野外种群”,用于区分有成熟养殖技术和稳定人工种群的物种,野外种群受国家重点保护,同时要严打把野生个体冒充人工种群的行为。公告同时规定,此前已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因名录调整需要变更或申办证件的,应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提出申请。学术期刊《生物多样性》2022 年发表的名录统计表显示,乌龟和黄喉拟水龟均为二级,管理部门为渔政。
另据 2020 年 3 月澎湃新闻报道,农业农村部发出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两栖爬行类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和人工繁育名录的物种,要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
法律条文怎么规定
- 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的,应当经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售时还应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评估纳入人工繁育名录;对列入名录的,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备案,按省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 第三十三条: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展示、交易服务。
- 第三十四条: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依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调出名录的人工种群)出县境的,应当持有或附有许可证、批准文件副本或专用标识,并依照《动物防疫法》附有检疫证明;快递、物流等企业应当查验,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承运、寄递。
此外,第二十七条要求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逃逸;造成他人损害、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的,饲养人、管理人应依法承担责任。以上条文均引自 2022 年 12 月修订、2023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买龟前的核验清单
- 问清物种:请卖家写明中文名和学名。草龟、黄喉、花龟、黑颈乌龟等外形相近的龟,法律地位可能不同;花龟、黑颈乌龟也在第二批人工繁育名录中。
- 问来源资质:卖家是否为人工繁育单位或从合法繁育单位进货,能否出示人工繁育许可证或备案信息。
- 要专用标识和检疫证明:按第二十八、二十九条,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批准或专用标识,并附检疫证明;跨县运输、寄递时也需要相关文件。如果卖家称其个体属于不按重点保护管理的人工种群,也应能说明依据并提供繁育来源证明。
- 保存凭证:留存购买记录、聊天记录、标识和证明,日后转让、搬家运输时能说明来源。
- 警惕话术:“野生草龟更好养”“山溪野生黄喉”“包邮发货不需要证”都是高风险信号;平台上明显违法的野生动物交易可以向平台和主管部门举报。
价格方面,市场上草龟、黄喉的报价差别很大,受品系、体型、年龄和来源影响,没有权威均价统计,本文不提供价格。比价时把“有无合法来源证明和专用标识”放在第一位。
已经养了怎么办:不要放生、不要随意转手
- 不要把家养的龟放到河里、湖里:人工繁育个体与野外种群混杂会带来遗传和疫病风险;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饲养人要承担责任。
- 不能再养时,优先联系原繁育单位、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保护机构咨询转交办法,不要在网上私下出售。
- 龟的寿命很长,养前要考虑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照护安排,包括搬家、出差时的托管。
- 日常饲养要点(水温、晒背灯、饮食)可参考站内龟类饲养文章;生病应找能看爬宠的医院。
常见误区
误区一:“草龟到处都有卖,肯定不是保护动物。”市场上常见不等于没有保护身份。名录调整后,乌龟和黄喉拟水龟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市场上合法流通的应是人工繁育个体,前提是来源能说清、手续齐全。
误区二:“我只是买来自己养,不是买卖。”第二十八条禁止的是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购买野生个体本身就违法。从有资质的人工繁育渠道购买、保留来源证明才稳妥。
误区三:“放生是做好事。”把家养龟放到野外,既可能害死它,也可能破坏当地生态;外来龟种(如红耳彩龟)还涉及入侵物种问题,站内另有专文说明。
常见问题
中华草龟是保护动物吗?
是。乌龟(中华草龟)在 2021 年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捕捉、买卖野生个体违法。人工繁育个体的管理要看名录标注与人工繁育名录,购买时应要求卖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具体以当地渔业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黄喉拟水龟可以合法养吗?
可以通过合法渠道饲养人工繁育个体。黄喉拟水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已列入农业农村部 2019 年《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按法律可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或备案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
在野外捡到草龟能带回家养吗?
不能。野外的乌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野外种群,私自捕捉、带回饲养都可能违法。如果发现受伤或在危险位置的龟,可以联系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或野生动物救护机构处理,不要私自带走或售卖。
网上买草龟寄快递合法吗?
要看手续。《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县境,应附许可证、批准文件副本或专用标识,并附检疫证明,快递企业应当查验,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寄递。没有这些凭证的“包邮发货”风险很高。
养不了的草龟可以放生吗?
不建议。人工繁育个体放到野外可能带来疫病和遗传混杂风险,法律也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饲养人要承担责任。应先联系原繁育单位、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或保护机构咨询转交办法。
延伸阅读
来源与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 年修订)全文,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三十四条原文(核读日期 2026-10-23)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00 号: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黄喉拟水龟、花龟、黑颈乌龟等列入第二批人工繁育名录(2019-07-29)(核读日期 2026-10-23)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 年第 3 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名录 2021 年 1 月 4 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施行;已有人工繁育经营变更申请期限(核读日期 2026-10-23)
- 《生物多样性》2022 年第 30 卷第 2 期论文附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物种统计,乌龟、黄喉拟水龟在新名录中为国家二级(核读日期 2026-10-23)
- 澎湃新闻:农业农村部紧急通知,中华鳖乌龟按水生动物管理(2020-03-04),乌龟等按水生物种管理、重点保护与人工繁育名录物种严格管理(核读日期 2026-10-23)
- 人民政协网: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解读(2021-02-24),新名录 60 余种标注“仅限野外种群”的含义(核读日期 2026-10-23)
作者:Pet(宠物购网编辑)。本文基于上述公开资料整理,由 AI 辅助撰写并经编辑核对;内容为一般性养宠知识与选购参考,不构成兽医诊断、处方或法律意见,价格与规则会随时间、地区变化,购前请以当时当地的实际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