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按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武汉全市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犬只满 90 日龄起 15 日内到动物诊疗机构打狂犬病疫苗,取得免疫证明后 15 日内办理养犬登记;登记有效期一年,到期前 15 日内办延续。全市禁止饲养、出售烈性犬和大型犬(导盲犬、助残犬除外),重点管理区每户限养一只。武汉不再收取办证费用。
本文依据武汉市人大官网发布、硚口区政府网站转载的条例全文(2025 年 8 月 27 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修订、2025 年 9 月 25 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整理,条款号随文标注。注意:新条例取代了 2006 年施行的旧条例,网上很多“武汉狗证”攻略仍按旧条例写,比如旧条例只在限养区禁养、有管理服务费,现在已经变了。
一、新旧条例最大的变化
| 事项 | 2026 年新条例 | 条款 |
|---|---|---|
| 禁养范围 | 全市禁止饲养、出售烈性犬和大型犬,导盲犬、助残犬除外 | 第六条 |
| 限养数量 | 重点管理区个人每户一只;繁殖的幼犬须在 60 日内处理超出数量 | 第七条 |
| 登记时限 | 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之日起 15 日内 | 第十七条 |
| 有效期与延续 | 一年;届满前 15 日内延续 | 第十七条 |
| 审核时限 | 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延长 5 个工作日 | 第二十一条 |
| 办证费用 | 不再收取办证费用(武汉市公安局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 | — |
| 屡次违规 | 两年内累计受行政处罚三次以上,没收犬只、三年内不得养犬 | 第四十八条 |
第六条规定,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具体名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本文核读时未检索到新条例下正式公布的名录全文,买狗前请向办证点或派出所确认品种是否在禁养名录内。
二、重点管理区与禁止养犬的场所
- 重点管理区(第四条):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东湖风景区;上述区域的农村地区经区政府决定可按一般管理区管理;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和长江新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也是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 禁止养犬的场所(第五条):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含托育机构、幼儿园)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和单位集体宿舍区;
- 单位养犬(第七条):重点管理区内只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可以饲养护卫犬;
- 条例鼓励养犬人为犬只实施绝育(第七条第三款)。
三、办证流程与材料
- 免疫:自犬只出生满 90 日起 15 日内,或取得未免疫犬只之日起 15 日内,到依法取得许可的动物诊疗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取得省农业农村部门监制的免疫证明(第十六条);
- 登记:取得免疫证明之日起 15 日内办理养犬登记;市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公布便民服务点,实现免疫、登记在同一场所办理(第十七、十八条);
- 审核:公安机关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养犬登记证,并为犬只植入电子身份标识或进行生物技术识别(第二十一条);
- 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须在 15 日内自行处理犬只或送交收容留检场所(第二十一条)。
| 个人申请材料 | 说明 |
|---|---|
| 身份证明 | 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武汉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 |
| 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 租房也可办理,提供租赁合同 |
| 犬只近期全身电子彩色照片 | 用于电子档案 |
| 狂犬病免疫证明 | 动物诊疗机构发放 |
| 依法文明养犬承诺书 | 办理时签署 |
| 导盲犬、助残犬 | 另附残疾或病患证明、犬只培训证明 |
四、登记之后:延续、变更、注销与外地犬
| 情形 | 要求 | 条款 |
|---|---|---|
| 登记到期 | 届满前 15 日内携登记证、免疫证明办理延续 | 第十七条 |
| 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变更 | 变更之日起 15 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 第二十二条 |
| 登记证、免疫证明、电子标识损毁遗失 | 及时补办或补植 | 第二十二条 |
| 犬只死亡、丢失 | 30 日内注销;未注销的不得再次养犬 | 第二十二条 |
| 外地犬只来汉 | 持狂犬病免疫证明;拟逗留超过 90 日的,入汉 10 日内办理登记 | 第二十三条 |
无证养犬的,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没收犬只。未打狂犬病疫苗的,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 200~1000 元罚款。
五、带狗出门:1.5 米非伸缩犬绳与禁入场所
- 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束 1.5 米以内的非伸缩犬绳,主动避让他人(第二十五条);
- 进电梯、楼道等密闭空间或人群密集场所,为犬只戴嘴套、怀抱、收紧犬绳贴身携带,或装入犬袋(笼)(第二十五条);
- 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第二十五条),未清理的可处警告、50~200 元罚款(第四十四条);
- 个人饲养的犬只不得在住所外饲养,不得放任犬吠干扰他人(第二十四条);
- 除出租汽车外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出租车须征得驾驶人、同乘人同意并给犬戴嘴套或装笼(第二十四条);
- 不得携犬进入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餐饮场所、食品商店、候车室,以及设有禁止标识的商场、公园、绿道等(第二十六条),违者可处 200~1000 元罚款(第四十五条)。
犬只伤人的,养犬人须立即送伤者就医、先行垫付医疗费、报告公安机关,并在 24 小时内将犬只送至留检场所(第二十八条)。此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等行为规定了警告、罚款直至拘留。
常见问题
武汉现在还能养大型犬吗?
不能。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全市禁止饲养、出售烈性犬和大型犬,导盲犬、助残犬除外。具体名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武汉办狗证要多少钱?
武汉市公安局在 2025 年 10 月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武汉办理犬证不再收取办证费用,但需先在动物诊疗机构给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疫苗费用由养犬人承担),再持免疫证明办理登记。
租房在武汉能办狗证吗?
可以。新条例第十九条要求个人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武汉有固定住所、独户居住,同时提交身份证明、犬只照片、狂犬病免疫证明和文明养犬承诺书。
武汉狗证多久续一次?
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养犬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 15 日内,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办理延续登记。
在武汉遛狗能用伸缩牵引绳吗?
在重点管理区不行。新条例第二十五条要求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束 1.5 米以内的非伸缩犬绳,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拒不改正的可处 500~1000 元罚款。
延伸阅读
来源与说明
-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转武汉市人大官网):《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2025 年修订全文,第四至七条分区、禁养与限养;第十六至二十三条免疫、登记、材料与外地犬;第二十四至二十八条行为规范;第四十二至四十八条罚则;第五十一条 2026-01-01 施行(核读日期 2026-10-18)
- 湖北日报:《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后公布施行,2025-10-30 新闻通气会;不再收取办证费用;登记+免疫一站式办证点(核读日期 2026-10-18)
- 光明网: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养犬条款,第八十九条养犬相关处罚(核读日期 2026-10-18)
作者:Dog(宠物购网犬类编辑)。本文基于上述公开资料整理,由 AI 辅助撰写并经编辑核对;内容为一般性养宠知识与选购参考,不构成兽医诊断、处方或法律意见,价格与规则会随时间、地区变化,购前请以当时当地的实际信息为准。